3、“提審”型: 剛發(fā)現(xiàn)一些苗頭性的現(xiàn)象,便大驚小怪地把孩子喊到別處“單獨審問”,這樣做就把孩子看“死”了。他們會因為你言過其實和忘加推測而大為惱火,以致拂袖而去。
4、“揭丑”型: 對于確有過錯的孩子,有些家長喜歡在吃飯時進行“訓話”,或當著同學、親友的面大加數(shù)落,以“泄”心火。這種做法就將孩子看“扁”了。結(jié)果是嚴重挫傷了孩子希求保密、諒解和寬恕的心情,從而大大傷害了其自尊心。時間一長,孩子很容易產(chǎn)生破罐子破摔的思想,進而我行我素,無所顧忌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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