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(jù)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官網(wǎng)11月10日消息,捷安特(天津)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間生產、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、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自行車。
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第四十九條,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作出以下處罰:責令停止違法行為;沒收物品;沒收違法所得;處罰款。
(原標題:天津市市場監(jiān)管委公開一起行政處罰信息)
據(jù)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官網(wǎng)11月10日消息,捷安特(天津)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間生產、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、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自行車。
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第四十九條,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作出以下處罰:責令停止違法行為;沒收物品;沒收違法所得;處罰款。
(原標題:天津市市場監(jiān)管委公開一起行政處罰信息)